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包括:
1.负责起草教学工作规划,制订教学改革方案,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目标管理。
2.负责专业、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制定专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专业结构调整、新专业申报工作,组织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3.负责教学改革与研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思政课教师大练兵等活动,引导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5.负责实验、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运行管理,协调组织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及校地协同培养工作。
6.负责组织大学生通识教育、公共艺术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设及学生选课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美育、体育教育工作。
7.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协调组织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8.负责教学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制定、实验维持经费分配与管理、实验室管理队伍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协调教学实验室共享使用等工作。
9.负责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的使用管理,协调组织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测评工作;负责在校大学生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工作。
10.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和推广工作。
11.负责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教材征订、发放、编写、审定及优秀教材评选工作。
12.负责全校本科教学运行管理,编制校历,组织安排各学期教学任务,编排课程表。
13.负责全校教室的调配使用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期末考试、免修、重修、缓考、补考及学生成绩管理。
15.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16.负责出具各类学历证明、在校学习证明、学籍证明,补办毕业证明书、学士学位证明书。
17.负责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完成招生工作。
18.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教学运行经费和教学专项经费预算,协助财务部门做好相关教学经费管理工作。
1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