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就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课程教学工作量。各二级学院、学工部按照《渭南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渭师院教发〔2003〕94号)的规定统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师跨学院带课的工作量,公共课由开课单位统计,专业课由课程所在学院统计。上课之外的活动指导(含综合实践周、暑期小学期),不在本次统计范围。
2.体育代表队训练指导工作量。体育学院按照《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体育代表队管理暂行办法》(渭师教〔2019〕4号)相关规定统计教练员教学工作量。
3.心理咨询工作量。学工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渭师发〔2022〕59号)相关规定统计心理咨询教师教学工作量。
二、几点说明与要求
1.教学周数:2026级四年制本科新生上课15周,其余学生16周(包括2026级专升本学生)。
2.课程学时统计严格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及实际课表执行。凡属增开、调增学时、跨学期调整的课程,须完成教务备案手续,填报时在工作量表备注栏注明“增开”“调整”。
3.含实验类课程须将理论、实验学时单列填报,并明确实验分组情况;艺术类课程须在备注栏标注主修、选修、主课、副课等类别,同时提供授课学生名单;双语课需在备注栏标注授课教室和每周节次信息。
4.多人合授课程实行分人独立填报,由各授课教师分别填报个人承担学时,并在备注栏如实标注合带教师姓名,确保工作量分摊清晰、核算准确。
5.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教师个人工作量表须经教师本人签名、教研室(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汇总表、统计表须经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压实审核责任。
6.严格按时报送。10月28日,各二级学院由教学副院长带领教学办公室主任,学工部由分管副部长带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国防教育中心主任,携带纸质版材料,按照时间安排一并到教务部进行现场复核,按照最终的复核结果重新修改相关数据后,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次报送最终定稿的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wnsyjxk@163.com,教务部将在部门网站公示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结果。
具体分工 |
核算人 |
负责单位 |
日期 |
时间段 |
郑媛 |
外国语学院 |
10月28日 |
8:30-9:40 |
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9:50-11:4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4:20-15:3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5:30-17:20 |
郑博 |
人文学院 |
10月28日 |
8:30-9:40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9:50-11:4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4:20-15:30 |
传媒学院 |
15:30-17:20 |
闫晓娣 |
教育科学学院 |
10月28日 |
8:30-9:40 |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 |
9:50-11:40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14:20-15:30 |
美术学院 |
15:30-17:20 |
史诺 |
党委学生工作部 |
10月28日 |
8:30-9:40 |
音乐学院 |
9:50-11:40 |
体育学院 |
14:20-15:30 |
莫斯科艺术学院 |
15:30-17:20 |
7.教学工作量关系教师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须严谨细致、据实统计,杜绝错报、漏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规范。
8.本通知所需附件模板,可在教务部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使用。
附件:
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
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3.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部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