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2026-10-20 11:18   审核人:

各相关单位:

现就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课程教学工作量。各二级学院、学工部按照《渭南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渭师院教发〔2003〕94号)的规定统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师跨学院带课的工作量,公共课由开课单位统计,专业课由课程所在学院统计。上课之外的活动指导(含综合实践周、暑期小学期),不在本次统计范围。

2.体育代表队训练指导工作量。体育学院按照《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体育代表队管理暂行办法》(渭师教〔2019〕4号)相关规定统计教练员教学工作量。

3.心理咨询工作量。学工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渭师发〔2022〕59号)相关规定统计心理咨询教师教学工作量。

二、几点说明与要求

1.教学周数:2026级四年制本科新生上课15周,其余学生16周(包括2026级专升本学生)。

2.课程学时统计严格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及实际课表执行。凡属增开、调增学时、跨学期调整的课程,须完成教务备案手续,填报时在工作量表备注栏注明“增开”“调整”。

3.含实验类课程须将理论、实验学时单列填报,并明确实验分组情况;艺术类课程须在备注栏标注主修、选修、主课、副课等类别,同时提供授课学生名单;双语课需在备注栏标注授课教室和每周节次信息。

4.多人合授课程实行分人独立填报,由各授课教师分别填报个人承担学时,并在备注栏如实标注合带教师姓名,确保工作量分摊清晰、核算准确。

5.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教师个人工作量表须经教师本人签名、教研室(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汇总表、统计表须经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压实审核责任。

6.严格按时报送。10月28日,各二级学院由教学副院长带领教学办公室主任,学工部由分管副部长带领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国防教育中心主任,携带纸质版材料,按照时间安排一并到教务部进行现场复核,按照最终的复核结果重新修改相关数据后,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次报送最终定稿的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wnsyjxk@163.com,教务部将在部门网站公示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结果。

具体分工

核算人

负责单位

日期

时间段

郑媛

外国语学院

10月28日

8:30-9:40

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9:50-11:4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4:20-15:3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5:30-17:20

郑博

人文学院

10月28日

8:30-9:40

化学与材料学院

9:50-11:40

数学与统计学院

14:20-15:30

传媒学院

15:30-17:20

闫晓娣

教育科学学院

10月28日

8:30-9:40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

9:50-11:40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14:20-15:30

美术学院

15:30-17:20

史诺

党委学生工作部

10月28日

8:30-9:40

音乐学院

9:50-11:40

体育学院

14:20-15:30

莫斯科艺术学院

15:30-17:20

7.教学工作量关系教师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须严谨细致、据实统计,杜绝错报、漏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规范。

8.本通知所需附件模板,可在教务部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使用。


附件:

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

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3.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部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附件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教师.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学院.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学院.xlsx】已下载次
附件【关于核算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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