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实习、教育研习工作的通知
2026-09-08 17:12   审核人: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实习、教育研习

工作的通知

教务202670

各二级学院:

本科生实习、教育研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帮助师范生恪守师德规范,做到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增强职业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教高〔20261号)、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落实《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践实施细则(修订)》,现就做好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负责实习、教育研习的领导、组织、协调、检查等工作。

2.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实习、教育研习工作实施方案,与实习点沟通联系,统筹实习学生具体安排、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做好校内指导教师的选派,开展实习、教育研习工作的过程检查、成绩考核评定工作总结等事项。

二、工作要求

1.实习时间(周数)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

2.各二级学院持续推进实习基地建设,积极拓展优质稳定实习基地。师范专业相关学院实行包联县(市区)的模式,必须首先在所包联县(市区)联系安排实习。

3.二级学院实习前要组织召开动员会,实习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同步组织开展优秀实习生评选。

4.学生原则上需参加学校集中实习,师范生不允许自主实习。

5.实习生要全程在岗,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管理人员、校内外指导教师工作安排。实习期间确需离开实习点位的,须同时向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并按期返回。各学院可根据实际,会同实习单位、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或组织所有实习生签订承诺书。

6.校内指导教师安排到位,师范专业集中实习点,每位指导教师负责1个实习点(20名左右实习生),若不足20人可同时负责多个实习点,职责、工作要求明确;非师范分散实习以班为单位安排1名指导教师。

7.合理统筹校内指导教师教学任务,尽量减少排课或不排课。指导教师原则上全程下点开展实习指导;因教学任务确实无法全程驻点的,每周至少赴实习点开展一次实地指导,与实习单位负责人、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对接实习情况。

8.师范生进驻实习点前,校内指导教师必须要完成教学设计、试讲等前置指导工作。实习期间,校内外指导教师协同开展业务指导,对实习生实习计划、教学设计、班主任工作方案等材料进行评阅,材料应当留有批阅评语、签字及日期。

9.师范生教育研习与实习同步进行,由校内实习教师同步指导。

10.实习、教育研习过程资料是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的重要支撑资料。实习结束,校内指导教师要逐一核查实习生实习册、教育研习手册。各学院组织专人对实习、教育研习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按规范完成整理归档

11.各学院及校内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实习生的安全教育,结合实习点和实习内容具体情况,与实习点协商建立实习生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确保每位实习生平安、有序地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三、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报送的“2026-2027学年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要重点制定实习安全方面的要求、预案和相关事项) “2026-2027学年毕业实习安排表”(附件1)及“2026-2027学年毕业实习花名册”(附件2),须经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41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nusjk@163.com

2.为保证毕业实习工作的严肃性,毕业实习实施方案一经确定,必须按照方案来组织、安排和落实,不得随意更改。

3.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教务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2026-2027学年毕业实习安排表

2.2026-2027学年毕业实习花名册

 

 

                           教务部

                       2026年9月8日

附件【附件2:2026-2027学年毕业实习花名册.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6-2027学年毕业实习安排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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