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作用,推动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和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渭南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看课实施办法(修订)》(渭师院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秋季学期领导干部听课看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课看课人员
1.学校领导。
2.教务部科级以上干部,各二级学院处科级干部、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
3.各党群部门、行政部门、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
二、听课看课要求
1.学校领导听课看课每学期不少于4学时,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听课看课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2.教务部的处级领导,听课看课每学期不少于10学时;其它职能处室的处级领导、教务部科级干部听课看课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3.二级学院的书记、院长、教学副院长听课看课每学期不少于10学时,其它处科级干部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4.在规定的听课看课基本课时数中,各级听课看课人员听看思想政治理论课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
三、资料管理
(一)资料内容
1.领导干部听课看课统计表(附件1)
2.领导干部听课看课质量评价报告(附件2)
3.《渭南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看课质量评价表》
(二)管理办法
1.党政办公室收集校级领导干部听课看课资料,各单位收集本单位领导干部听课看课资料。
2.领导干部听课看课统计表(附件1)、领导干部听课看课质量评价报告(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教学质量办公室(41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414717812@qq.com。报送时间:本学期第17周周五前。
3.《渭南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看课质量评价表》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四、几点要求
1.领导干部应加强听课看课的针对性,把听课看课和改进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本职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2.领导干部听课看课要和促进教学改革相结合,听课看课要为改进教学服务,为培养青年教师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3.领导干部应按时完成听课看课任务,认真、客观、真实填写听课看课评价表,听课看课后与任课教师及时交流并反馈。
教务部(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