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2026〕62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渭师院教〔2019〕38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二级学院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学业警示相关工作基础数据的清理和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数据统计与填报(9月7日—9月13日)
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统计学生入学以来所修必修课程成绩,填写《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警示明细表》(附件1、2)。填报时须严格参照附件样例格式,确保数据准备、表述规范。
(二)预警通知与送达(9月14日—9月20日)
教学办公室将受警示学生名单及成绩单转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辅导员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分类出具并送达学业预警、留级预警或退学预警通知书(附件3至附件10),确保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家长,并做好签收确认。
全部通知完成后,请于9月22日前将警示学生名单(附件1、2)报送教务部与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约谈帮扶与指导(9月21日—9月24日)
辅导员须逐一约谈受警示学生,帮助分析原因,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并组织针对性学业帮扶指导。
二、留级试读申请及审批
申请时间:10月8日—10月14日。收到学业预警、留级预警或退学预警的学生,可自愿申请留级试读,经二级学院审核、教务部核定发文后,编入下一年级相同专业学习。原已修课程成绩及学分予以保留。
留级学生须按规定缴纳留级期间的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
三、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精准无误。各学院须逐一核实学生学业情况,确保数据完整、无差错、无遗漏。
严守节点,留痕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环节完整、过程可溯。
宣传到位,疏导及时。广泛宣传学业警示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帮扶学业困难学生改进方法、顺利完成学业。
材料报送规范。须报送教务部的材料(附件1、2)请按时提交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wnu.edu.cn。
留存材料妥善保管。附件3至附件10由各学院留存,须完整收缴并妥善保管至相关学生毕业离校后满一年方可销毁。
附件(请于教务部网页上下载):
1.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业警示统计表
2.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业警示明细表
3.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各学院留存)
4.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留存)
5.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留级预警通知书(各学院留存)
6.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留级预警通知书(学生留存)
7.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留级预警通知书(家长留存)
8.渭南师范学院学生退学预警通知书(各学院留存)
9.渭南范学院学生退学预警通知书(学生留存)
10.渭南师范学院学生退学预警通知书(家长留存)
11.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
教 务 部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