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2026-03-16 10:36   审核人: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估和常态监控,引导各学院、各专业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数据资源采集及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组织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内容

报告撰写应紧扣2024-2025学年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实际,实事求是地全面展示本科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突出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情况。在总结教学基本状态的基础上,突出2024-2025学年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与持续改进措施。要注重与以往学年数据进行系统对比和增量分析,清晰反映教学质量的变化趋势和提升效果。基本内容包括: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支撑条件、质量保障体系、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情况、学生学习效果、人才培养特色及问题与持续改进。

二、编制范围

校内所有15个本科教学学院。

三、相关要求

1.编制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本科教学质量的报告工作,确保报告质量。以编制报告为契机,主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自查、自评和自纠,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的内涵发展。要增强学院与社会的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办好学生与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高等教育。

2.报告应充分体现2024-2025学年的主要教学成果,文字精简凝练,常规性工作不予赘述。要以状态数据、结果为支撑,不要出现过程性图片、过程性材料等冗长的文字描述,字数应严格控制在1.5万字以内。报告撰写参考内容、格式要求及模板详见附件1。

3.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部分应参考2025年春季学期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自查、检查及相关规范要求等,突出实际改进措施与成效。

4.报告完成后应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学校在汇总编辑后统一向全校发布。

5.报告完成后需经过党政联席会审议,请各学院于2026327日前,将《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含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厚德楼37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送至414717812@qq.com。

四、相关说明

《渭南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含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渭南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审核评估数据分析报告(二类)》《渭南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师范类专业二级数据分析报告》等支撑数据,可在渭南师院高教监测数据采集QQ群下载。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2136002


附件:1.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渭南师范学院教务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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