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务部〔2026〕23号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建立各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对象与范围
按学校现有专业,以专业群(相近专业类)为单位组建,可跨学院相近专业类组建。
二、组成原则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一般由13-15人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原则上,主任委员由学院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教学副院长和1名校外行业企业专家(含基础教育专家)担任,委员由科研副院长、专业建设负责人、骨干教师2-3人、相关行业企业技术专家4-5人、高校相关专业专家2人,校外委员比例一般不低于1/2。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
三、任职条件
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校内从事本专业领域的教学、管理及技术工作专家、教科研人员,行业企业专家、高级管理人员以组成,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威望和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治学严谨、热心和关注教育事业,愿意参与指导学校专业群建设。
四、工作职责
委员会按照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是学校专业群建设指导、评价、咨询的专家机构,指导开展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职责包括:
1.指导新增专业申报论证和专业方向的调整、优化。
2.组织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发展研究,提出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3.指导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研讨提出专业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专业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设置与优化以及质量评估的指导性意见与建议。
4.指导开展教材建设、教学环节、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特别是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建设与研究,及时引入生产、管理一线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
5.指导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开展专业教师培训,专业教学研讨活动,加强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推进教学改革。
6.指导并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探索多方位协同育人合作新模式。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做好各委员会委员,特别是校外委员的遴选与聘任工作,并组织相关委员研讨制定委员会工作规程。
2.请于2026年4月24日前,将本单位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览表(见附件)、委员会工作规程及本年度委员会活动安排计划的电子版发送至wnsyzyjs@163.com,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专业建设办公室4116室,纸质版应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联系人:王凤华 联系电话:0913-2133999
附件: 学院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览表
教务部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