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5〕3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5〕1号)精神,2025年9月第三周(9月15日至21日)将举办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组织好我校推普周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意识,现将开展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结合国家重大庆祝活动等,创新开展特色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主题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活动内容
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各学院要结合实际,通过微信、微博、单位网主页等公众平台进行宣传,结合电子屏、展板等形式推广以普通话为主题的标语;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助力乡村振兴和日常工作有机融合,通过组织班会、演讲、制作手抄报等途径宣传推广普通话,在新生中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硬笔书法书写等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为省级和国家级语言文字比赛遴选和培养优秀选手。发挥学校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
四、活动组织
1.教务处(语委办)牵头组织举办开展学校第28届全国推普周活动。2025年9月15日,学校将组织启动仪式,本届推普周启动仪式由教务处(语委办)主办、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承办。
2.校团委组织少数民族学生开展系列“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
3.各二级学院负责按照“人人参与、人人收益”的原则,根据本学院专业实际,发挥优势特色,组织开展本学院师生推普周活动。注:推普周标识、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电子版请在教育部门户网站查阅下载。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谋划,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推普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实施。推普周结束后,请各学院于9月21日前报送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总结(含500字左右的简要文字材料、5张不小于1M的图片、视频、活动亮点、典型案例和开展情况等)以便汇总上报省语委。
联系人:曾京玲 电话:0913-2133731
邮箱:823947717@qq.com
教务处 校团委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