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毕业实习
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4〕42号
各学院:
本科生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负责教育实习的领导、组织、协调、检查等工作。
2.各学院负责制定实习工作方案,与实习点沟通联系,实习学生具体安排、安全教育及管理,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实习工作的监督检查、成绩考核、总结等事项。
二、工作要求
1.实习时间(周数)须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2.各学院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积极发展优质实习基地。师范专业相关学院实行包联县(市区)的模式,必须首先在所包联县(市区)联系安排实习。
3.二级学院实习前要召开动员会,实习结束后要召开总结会,评选优秀实习生。
4.学生原则上需参加学校集中实习,师范生不允许自主实习。
5.实习生要全程在岗,遵守实习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服从实习点领导、指导教师管理与工作安排,离开实习点要向实习点、校内指导教师同时请假,批假后方可离开,并要按时返回。二级学院可与实习点、实习生签订协议书,或要求每位实习生签订承诺书。
6.校内指导教师安排到位,师范专业集中实习点,每位指导教师负责1个实习点(20名左右实习生),若不足20人可同时负责多个实习点,职责、工作要求明确;非师范分散实习以班为单位安排1名指导教师。
7.给校内指导教师不排课或少排课,原则上全程下点指导,确因课程教学任务较重不能全程下点的,至少每周下点检查指导、与实习点领导、指导教师碰头见面一次。
8.校内指导教师在师范生下点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教学设计、试讲指导。下点实习期间,校内外指导教师要共同指导、评阅实习生的实习计划、教学设计、班主任工作计划方案等。要有批阅评语、签字、日期。
9.实习资料是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的主要资料。实习结束后,校内指导教师要检查实习生实习册。各学院组织人员对实习资料进行统一检查,做好归档保管工作。
10.实习全程蹲点指导工作量计算标准:校内实习指导每个工作日1个工作量,校外实习每个工作日1.5个工作量。实习工作量统计要区分指导教师是否全程下点,全程蹲点指导实习期间在校内上课的指导教师实习工作量计算办法为:每周6节课以下的教师按标准的4/5计,每周6-10节课的教师按标准的2/3计,每周11节课以上的教师按标准的1/3计。未全程蹲点指导工作量参照蹲点指导实习工作量标准的1/3计算。
三、报送要求
1.各学院报送的“2024-2025学年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要重点制定实习安全方面的要求、预案和相关事项) “2024-2025学年毕业实习安排表”(附件1)及“2024-2025学年毕业实习花名册”(附件2),须经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并将纸质版、电子版于下点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4114室),电子版发送至wnsyjxk@163.com
2.为保证毕业实习工作的严肃性,毕业实习实施方案一经确定,必须按照方案来组织、安排和落实,不得随意更改。
3.本通知电子版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联系电话:0913-2135133。
附件:1.2024-2025学年毕业实习安排表
2.2024-2025学年毕业实习花名册
教 务 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