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7-16 23:43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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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499号,现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相关要求

1.申报要求

评审范围、申报条件、材料种类等,分别按照《陕西省第十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陕西省第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的要求,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

2.评审办法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是否表彰校级成果奖,并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经学校评审通过并确定推荐上报的成果,在省级网络平台上传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书、成果报告、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带目录,一套)装档案袋于815日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nsyjxk@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499号)及申报书等,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

人:齐子翔

联系电话:18992381998

 

附件【陕西省第二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已下载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陕西省第十一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已下载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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