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和推荐省级
教学名师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27号)和《渭南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渭师院教〔2018〕99号),为进一步调动教学一线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教学基本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并推荐第十三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上报人选。现将申报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长期从事高等教育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2.已获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校级评选。现有的校级教学名师及本次新评选出的校级教学名师可申报参评省级教学名师奖。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崇教厚德,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从教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二)具有15年及以上高校教龄且具有高级职称,坚持为本科生授课,近3年来面向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须符合专任教师工作量要求,至少承担课程2门;任教以来,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教学竞赛,并至少获奖2次。
(三)主讲课程在校内有较大影响,教学业务突出、教书育人效果良好,学生评价优秀。
(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有计划地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学术造诣较高,长期积极跟踪本学科前沿,努力把最新的学术成果融入教学之中。
(六)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建设,成绩突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
2.主编并出版教材,使用效果良好;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专业竞赛,成绩优异。
(七)其他条件依照《渭南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执行。
(八)“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省级以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三、评选名额
本次校级教学名师评选5名左右。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申报限额,从现有的校级教学名师及本次新评选出的校级教学名师中择优推荐3人参评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四、申报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渭南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2),提供推荐表中涉及的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支撑材料、近3年承担课程的教案,准备1节课(50分钟,或提交1节线上教学录屏视频)供评委听课评审。
2.现校级教学名师中有意申报省级教学名师的,按照《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27号)要求填写推荐表,提供佐证支撑材料,准备1节课(50分钟,或提交1节线上教学录屏视频)供评委听课评审。
3.所在学院对上述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鉴定和审核,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形成推荐意见,连同推荐表、佐证支撑材料、个人材料等于9月19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wnsyjxk@163.com,逾期不候。
4.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共同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择优评选出校级教学名师和推荐参评省级教学名师人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五、表彰奖励
对本次获评校级教学名师的教师,由学校授予“渭南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获评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由省教育厅表彰奖励。
本通知及附件、《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27号),请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
1.渭南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渭南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 务 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