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22-09-01 16:44   审核人:


 

 

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教务处〔202242

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安排,我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填报时间

20229月15日前完成

二、填报内容

1.填报数据节点为20219月1日至20228月31日期间数据。

2.请各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陕西省河流湿地生态与环境重点实验室、陕西省X射线检测与应用研究开发中心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完成基表4、5、6、7数据填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基表1、2、3数据填报(提供TXT格式文档)。

3.数据填报时,请不要修改原表的格式与结构,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

三、填报要求

1.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审核填报数据,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2.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报数据信息时应全面、准确理解数据填报要求。

3.填报统计报表时,需注意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须依据最新版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4.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1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打印相关数据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于9月17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TXT格式)发送至wnsyjxk@163.com,联系电话:2133997。

5.为方便工作,请各学院负责数据填报的工作人员加入实验教学管理QQ群,群号为:935887377,往年数据资料已上传至QQ群。

6.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教务处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实验室数据报送软件及历史资料

 

 

     

2022年9月1日

附件【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实验室数据报送软件及历史资料.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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