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20号
各二级学院:
为大力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课程育人作用,为做好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准备工作。现将省级示范课申报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具体为:
1. 所申报课程为我校现行培养方案中的公共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等(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除外)。
2. 课程负责人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独立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积累或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
3. 应积极吸纳参与课程教学的教师参与研究,鼓励团队建设和授课,鼓励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联合开发建设课程。
4. 授课教师能够充分挖掘专业课程教学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充分发挥其育人作用。
5. 每位教师限申报1门课程,申报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参与)工作。
二、申报限额
结合学校实际,开办3个专业(含3个)以上的学院推荐2门课程,开办2个专业以下的学院推荐1门课程,承担大学英语、大学体育、教师教育类公共课、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信息技术素养等主要公共课的学院可另推荐1门相应公共课。
2.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限额组织评选推荐上报,并根据申报数量、材料质量确定是否设立校级示范课。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一份。
2.二级学院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
3.请各学院2022年5月20日前交将上述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科41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nsyjxk@163.com。
4.附件不随文件下发,请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913-213399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
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