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开展线上教学的通知
2022-03-13 17:37   审核人:

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2]25号)中“所有高校实行两周封闭管理,两周封闭期间统一实行线上教学”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统一开展线上教学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学课程范围

1.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中凡适合且任课教师能够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均开展集中线上教学。教师可使用“优慕课”“学习通”“雨课堂”“腾讯会议”“钉钉”等平台软件开展线上教学。

2.无法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实验类、技法类课程为主),经开课学院审核同意后,可暂停上课,待恢复线下教学后补上课。

二、线上教学时间安排

1.本次集中线上教学暂按2周(校历第3—4周)安排,结束时间视疫情形势而定。

2.为配合落实学生错峰用餐,朝阳校区2021级学生,3—4节课上课时间调整为10:00上课、11:40下课(中间不休息),7—8节课上课时间调整为16:00上课、17:40下课(中间不休息),1—2节课、5—6节课及2020级、2019级上课时间不变;富平校区上课时间不变。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线上教学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全力组织实施,认真审核线上教学课程,提前通知师生做好线上教学准备。

2.对于无法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实验类、技法类课程较多的专业、班级,相关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师生适当调整课表,增加线上教学课程的周学时,以便于给后面实验类、技法类课程补课预留充足的时间空间。

3.各学院要强化教学服务与管理,组建包括院领导、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辅导员、教学督导等组成的教学工作保障团队,建立联动机制,跟踪线上教学开展情况,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师生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保证线上教学顺利实施和教学质量。

4.各学院要将集中线上教学作为促进教师教学手段改革、提升教育信息化能力的契机,引导教师更新教学理念,积极创新教学模式、方式方法和手段,推进构建“互联网+教育”新形态,并注意积累线上教学过程资料,为后续申报“一流课程”做准备。

5.各学院要求教师结合课程内容特点,贯彻“课程思政”理念,将抗疫精神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要教育师生在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及其他线上方式开展教学活动过程中,树立知识产权意识、网络安全意识,加强风险防控,注意上线材料版权、意识形态安全、个人隐私安全等。

6.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要保障线上教学期间网络畅通。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要开展线上教学状况的监督检查。



附件【XX学院线上教学课程统计表和无法线上教学统计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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