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推荐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指导专家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5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拟更新调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荣誉。获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推荐。
2.长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教育领域改革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教师教育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教师培训政策理解、项目设计、课程研发、组织实施和教育评价等能力;具有丰富的教师教育工作指导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愿意为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服务。
3.被推荐人选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从事教育教学、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工作15年及以上;特级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先推荐。
二、专家职责
协助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中长期规划,为各地开展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协助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的政策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研究,为工作决策和教师发展提供支持;协助做好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质量和效益的评估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校本研修工作经验。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2.各学院要认真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指导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指导专家推荐表》(附件2),于4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wnsyjxk@163.com)。学校将择优上报,最终通过者入选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聘期为5年。
3.附件不随文件下发,请从教务处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
联系人:侯永广 联系电话:0913-2133997
教务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