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9-04-28 10:18   教学科 审核人:

 

教务处〔201927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促进各学院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1.课程大纲、实践教学大纲(须包含2周实践周安排内容)修订完成情况;

2.教风、学风建设措施与效果(含对2018级学生的特别要求、措施);

3.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教育见习,基础教育教师进课堂、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情况;2019届师范生教师资格证书“国考”通过率;

4.校地校企合作育人、产教融合开展情况;

5.课堂教学创新工程系列活动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措施与效果;

6.“课程思政”实施情况(课程大纲中“课程思政”的体现情况;督促、要求教师教学中落实“课程思政”的措施与效果);

7.借鉴外校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思路与目标;

8.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简称“新时代高教40条”)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二、时间安排与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分各学院自查、学校检查、总结反馈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4月28—5月14日):各学院自查。

1)教师课程日常教学过程资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春季实习、写生等,由各学院自行检查,教务处不再检查。

2)上述8项重点检查内容,各学院先行自查,逐条总结,形成总结材料,5月14日将总结材料(含电子版)送交教务处教学科。

2.第二阶段(5月15—22日):学校检查。

1)各学院院长就本学期上述8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工作汇报(重要教学改革方案、措施、过程、效果等须有图片或实物佐证资料,汇报安排见附件),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组审阅总结材料、听取汇报,初步打分;

2)教务处开展学生问卷调查,召开2016级、2017、2018级师范生代表、教师代表座谈会(具体时间教务处与各学院联系约定),核实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并打分;

3)学生网上评价课程教学质量(5月1—31日,各学院动员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评价本学期开设课程教学质量,每班参与评价的学生须达到50%以上)。

第三阶段(5月23—31日):总结反馈。各学院、教务处分别总结,教务处向各学院反馈检查结果,各学院根据反馈结果,研究改进工作,消除问题。

三、几点说明与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安排,4月30日前将检查安排(含电子版)交到教务处教学科。

3.各学院对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总结,对自查中及教务处反馈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出解决、改进措施,6月5日前将总结(含电子版)送交教务处教学科。

4.本次教学检查进行量化打分,打分结果将作为各学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前半学期教学工作的成绩。

教学科联系人:史诺 电话:2133997 电子邮箱:wnsyjxk@163.com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各学院汇报安排表

 

 

 

 

2019年4月28

 

附件【附件: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各学院汇报安排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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