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67 号
为了培养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加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毕业生的职业技能,促进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教务处特此举办2017届毕业生专业技能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9月-11月
二、活动地点:各二级学院
三、参加对象:2017届毕业生
四、活动内容:
(1) 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学技能展示、测试;
(2) 艺术专业学生作品展、文艺汇演等;
(3) 非师范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技能展示。
五、几点说明:
1.各二级学院于9月20日前报送活动开展实施方案(含经费预算)。
2.教务处邀请相关教学督导参与此次活动的开展,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及成果展。
3.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活动资料(照片、视频、文稿)的收集、整理及保存,于活动结束后,报送相关总结材料。
六、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实践管理科联系,电话:2135133。
附件:2017届毕业生专业技能展示活动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