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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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42号)要求,我校生物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属于申报范围,现将省厅文件转发,请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于2017年11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4114室),联系电话:2135133。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