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63号
各学院:
2016年9月12至18日是第19届全国推普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陕西省公务员局、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陕西省军区政部和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陕西省第19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教〔2016〕107号)精神,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援。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是“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活动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活动形式
1.宣传工作。推普周期间各学院要做到“四个一”,即:一条横幅、一个宣传栏、一块板报、一个主题班会。
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全校师生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提高师生规范职业用语意识。
2.自主活动。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征文、经典诵读以及演讲等系列活动。并组织“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活动安排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9月11日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计划,并报送活动计划。
第二阶段(9月12日—9月18日)开展各类院级活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校级活动。
第三阶段(9月19日—9月25日),各学院整理活动材料并于9月25日前将本学院开展推普周活动的总结、背景资料等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教学科。
四、组织与宣传工作要求
(一)围绕活动主题,增强宣传效果。今年是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60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5周年,又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学校将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参考使用国家和省语委制发的推普周宣传资料,并结合学校实际制作相关宣传品,多渠道、多方位地进行宣传。
(二)加强统筹协调,实施精准推普。结合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做好推普周活动的各项安排部署。在推普周期间将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工作机制。在夯实我校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加大推普工作力度,实施精准推普,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三)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活动形式。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各学院要精心部署、明确职责,动员广大青年学生和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活动,做好部署发动和宣传培训工作,切实采取措施,有效推进。
附件: 渭南师范学院2016年“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安排
教务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