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9-01-19 15:39   实践管理科 审核人: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学校评估办《关于做好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回访检查专家组反馈意见落实改进工作的通知》,严格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1.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毕业论文(设计)须“真题真做”, 应用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能够紧密结合生产、社会实际,且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2.根据师范专业认证的要求,师范类专业原则上60%以上的学生须结合未来教师职业,选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包括学科教学研究、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等)的题目。

3.鼓励艺术类专业(师范类专业除外)探索毕业创作、表演代替毕业论文改革。

二、毕业论文(设计)结构与字数

1.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一般包括绪论(或序言)、正文主体、结论三部分。绪论(或序言)主要论述论文的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研究意义、研究目的等,学生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应作较为详实的梳理、分析。

2.文史类、经管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正文12000字以上;理工类、艺体类专业10000字以上;外语类专业8000单词以上。艺术类专业采用毕业创作、表演代替毕业论文的,创作报告不少于5000字。

3.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篇。参考文献应有权威性,要注意引用最新的文献。

三、指导教师安排

各学院对选题与生产、社会实际结合紧密的论文(设计),应安排“双能型”指导教师,或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聘请企事业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础教育教师担任兼职教师,与校内教师共同指导。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所有指导教师,并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严格要求学生,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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