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逸夫实训楼用电量统计的通知
2014-09-15 17:24   审核人:

各单位:

为科学、合理编制逸夫实训楼各单位用电配额,解决逸夫实训楼现有办公室、实验室等教学活动场所日常用电的需求,现对各进驻单位进行日常用电量统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项目

(一)统计范围逸夫实训楼宇内各办公用房和实验室等教学活动场所。

(二)统计项目统计逸夫实训楼宇内办公场所内的日常办公用电设备的用电量,包括办公室、实验室、资料室、画室等教学活动场所的日常用电量。

注:日常办公用电设备原则上须为办公室照明、实验室照明、实验室实验设备、饮水、空调等类属学校固定资产的普通办公用电设备。

二、统计方式由逸夫实训楼宇内各单位指定专人填写。

三、统计要求请各单位如实统计、填写,并于9月16日前(星期二)下午16:00前将本单位的统计表(纸质盖章领导签字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电子邮箱:283009237 @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渭南师范学院实训楼各单位用电量统计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4年9月15日

附件【渭南师范学院实训楼各单位用电量统计一览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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