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评选的通知
2016-05-03 16:42   实践科 审核人:

教务处〔2016〕30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营造“本科生做科研,以科研促学习”的良好氛围,根据《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2015年获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前两人、2015年获批的省级大创项目主持人、2015年获批的校级大创项目前三人(校级项目需结题,且结题等次为优秀)。

2.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以下突出成果之一者(以下任何一类如是多人同时获得,则应以团体形式申报校长奖,不得每个人分别申报):

① 公开发表论文2篇;

② 获得专利1项; ③ 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1项(2015年6月至今);

④ 举办个人作品展或个人演唱会(2015年6月至今);

⑤ 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奖(2015年6月至今);

⑥ 作品被省级以上媒体选播或报道(2015年6月至今)。

说明:请申报者依据申报条件填写附件1或附件2或附件3中的登记表,并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粘贴在登记表后(原件审查后即返回)。例如依据大创大项目的申报者,需将项目立项证书或结题证书复印件粘贴在填写好的附件1登记表后;依据科技文体竞赛获奖的申报者,需将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粘贴在填写好的附件2登记表后。

注意:同一项目或同一竞赛等不可重复申报,已获得过校长奖的项目或竞赛等不得再次申报。

二、具体要求:

1. 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于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申报,确定申报名单并向学生公示,公示期三天。

2.各教学单位将无异议的申报结果纸质版(附证明材料的各类别《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登记表》及《渭南师范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汇总表》)于2016年5月23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并仅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wnsysysjk@126.com(文件名为“学院名称-2016校长奖汇总表”)。

3. 相关附件不随文下发,可在“教学实践”和“教学信息管理”群共享中下载。

4. 联系人:张菊红 刘静,办公电话:2135133,办公地点:博识楼1315室。

附件:

1. 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登记表(大创项目适用)

2. 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登记表(科技文体竞赛适用)

3. 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登记表(其他类适用)

4. 渭南师范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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