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7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单位10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填报完成并审核通过的数据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到4112室,电子版发送至wnsyjwcbgs@126.com。
二、工作要求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是教育部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人,确保采集的数据准确、合理,并按时上报。所有数据必须由填报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核,并经部门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
2.各单位填报内容、填写指南与要求详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0》。
3.由多个单位共同填报的表格,排在首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及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共同完成填报任务,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
4.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同时确定1名联络员,于9月12日12:00前将《渭南师范学院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单位负责人(审核员)及填报员表格》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到4112室,电子版发送至wnsyjwcbgs@126.com。为便于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开展,及时交流和解答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各单位联络员加入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群”(群号:111826062)。
附件:渭南师范学院2016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单位负责人(审核员)及填报员表格
教务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