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71号
各学院: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三位一体”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教〔2013〕1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届考研导师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任职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导师应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确需安排具有硕士学位的优秀讲师担任导师的,须报教务处同意。
3.考研导师由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考研报名情况具体安排,为保证指导效果,每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4.受过学校处分的教师当年不能选聘为导师。
5.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在外就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
二、导师的职责
1.负责为考研学生提供考研专业咨询、专业课辅导和复试指导,协助二级学院切实提高考研“四率”,即意向率、报名率、上线率和录取率。
2.导师对学生指导要认真负责,对每一次参加的指导活动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实效。
三、其他要求
1.导师的选聘以本专业专任教师优先,本专业专任教师不足时,可选聘相近专业专任教师担任。
2.请各学院于9月20日之前将《2017届考研导师统计表》的纸质版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wnsyjxk@163.com。
附件:2017届考研导师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