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83号
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表编排原则及具体要求课表编排原则及具体要求参见教务处〔2013〕42号文件。
二、课表编排的时间要求
(一)关于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编排工作通识教育课程选修学生在教学信息管理系统选课后,由教务处教学科统一汇总,按照选课人数划定教学班,组织编排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课表。
(二)关于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的编排工作
1.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务处下发的下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计划做好本学院通识教育必修课的安排和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的编排,并将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设情况发送至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学院。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学院安排代课教师,并将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安排表反馈到学生所在学院。
2.11月24日至12月2日,各二级学院做好编排课表初稿的各项准备工作。
3.12月5日至12月18日,各二级学院利用教学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编排下学期课表,(包括实验课表和莫斯科艺术学院的画室、琴房、舞蹈房等课程的课表),并报送至教务处。
4.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二级学院下发并核对课表,各代课教师就课表中冲突的问题提出申请后由教师所在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进行协调。
5.2017年1月6日,各二级学院将课表定稿报送至教务科,同时公布并下发正式课表。实验课表同时报送实验实践管理科。课表纸质版报送一式两份,分为班级课表、教师课表、教室课表、艺术类技法课课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syjwk@163.com。
6.2017年1月13日,教务处将全校课表定稿印制成册并报送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
三、教室分配原则及方案教室分配原则及方案参见《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6〕46号文件)。
四、几点说明
1.要求各二级学院利用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系统排课,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下学期教学计划、教学场所、学生、教师、班级等信息的核对与补全工作。
2.全校课表包含的课程有: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
3.原则上通识教育选修课涉及到的2015级、2016级各行政班周一、周二、周三、周四晚上9—10节作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授课时间,不要安排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
4.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教务处另行统一编排。
5.课表编排相关表格样式于教学信息群共享中下载。
6.同一位教师上午1—2节和3—4节、下午5—6节和7—8节不要跨校区安排课程。
7.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课课表分别由思想政治课教学科研部、招就处负责单独安排,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三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查。
8.周一上午1—2节原则上不安排大学体育课程。
9.同一班级的课程尽量安排在每天的第1—6节,且保证每周五天的每一天上课节数尽量均匀。
10.西岳校区教学部各班每周五上午必须安排课程;东盟博仁财经学院、管理学院要和西岳校区教学部多沟通,确保课表编排顺利进行。
课表编排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课表编排并及时下发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精细化的要求,希望各教学单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课表编排的进度组织好此项工作,课表编排过程中学生所在学院与教师所在学院要加强协作,明确责任,确保课表编排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