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6〕70号
各学院: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三位一体”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渭师院教〔2013〕1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级新生班主任导师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任职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学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
3.有较丰富的教学、教研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了解本学科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具有较强指导能力的导师。
4.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5.受过学校处分的教师当年不能选聘为导师。
6.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在外就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
二、其他要求
1.2016级每个本科班级配备导师一名。导师的选聘以本专业专任教师优先,本专业专任教师不足时,可选聘相近专业专任教师担任。
2.请各学院于9月20日之前将《新生班主任导师统计表》的纸质版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wnsyjxk@163.com。
附件:2016级新生班主任导师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