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8〕61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推进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为切实保障我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有效开展,学校拟对校内师范类专业开展自评认证摸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
各学院自评时间:2018年7月11日-9月4日
专家集中评审时间:9月5日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评对象
学校所有师范专业。师范类专业21个,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心理学、英语、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学前教育、美术学、书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
三、自评标准
本次专业自评标准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暂行)》和《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暂行)》为主。具体详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师范类专业自评认证摸底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扎实做好师范类专业建设和认证准备工作,努力探索教师教育内涵建设和质量保障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师范类学生培养水平,确保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各级师范类专业认证。
(二)各专业对照专业认证标准体系,认真总结认证专业建设情况,形成专业自我认证报告,针对自我认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完善,积极做好专家集中评估准备工作,并于2018年9月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参评专业在《渭南师范学院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对照教育部公布的第三级认证标准,编制《专业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附件1)和《课程体系对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附件2)。
2.各参评专业按照教育部的第三级认证标准,编制专业自评报告(附件3)。
3.各参评专业按照教育部的第三级认证标准,收集整理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
4.各参评专业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表》(附件4)。
5.各参评专业填写《渭南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三年规划表》(附件5)。
教务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