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5〕86号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教师教学经验交流,激励教师研究教学规律,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举行2015年示范观摩教学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5年11月18日—12月18日
二、参赛对象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级)教师
三、竞赛内容
参赛者自选所讲课程的某一章节内容进行参赛。主要分为教案、课件、课堂教学活动、学生作业和学生评价五个观测点。
四、竞赛程序与要求
竞赛分二级学院初赛和学校决赛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11月18日—12月9日),各学院选拔推荐。二级学院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组织所有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级)教师参加二级学院竞赛,并按限额推荐教师参加学校决赛(见附件)。并于12月9日前将《2015年示范观摩教学竞赛推荐表》(见附件)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wnsyjxk@163.com。
2.第二阶段(12月10日—12月18日),学校评选。学校组织评委,对各学院推荐的参赛教师进行听课和打分,评选出校级教学竞赛优胜者。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分文史经管、理工、艺体三组进行,各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学校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六、几点要求
1.开展示范观摩教学竞赛活动,目的在于引导全体教师关注课堂、聚焦课堂、研究课堂、优化课堂,探讨课堂教学规律,改进课堂教学行为;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精心组织,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确保竞赛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教务处将安排对二级学院的教学竞赛活动进行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
2.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示范观摩教学竞赛活动”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教学竞赛方案,成立评委专家组(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设计竞赛评分表。并于11月23日16时之前将本学院竞赛方案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
3.竞赛过程中,要注重引进学生课堂评价,参赛教师的最终得分采取教师评委打分与学生课堂评价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分值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
4.参赛人员要认真编写教案,精心设计板书,教学环节完整,并注重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的改革,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授课。
5.鼓励推荐实验课任课教师参赛。
6.各二级学院在举办教学竞赛时,需对所有参赛教师的教学过程全程录像并存档。
7.二级学院教学竞赛应按正常教学秩序随堂进行,不得以举办教学竞赛为名调课、停课。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2133997。
附件:
1.各二级学院参加学校决赛教师限额一览表
2.2015年示范观摩教学竞赛推荐表
3.2015年示范观摩教学竞赛教务处联系二级学院名单
教务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