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9〕001号
各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集中考试阶段)将于2019年1月11日至1月18日进行。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督察,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小组,对全校考试组织工作、考风建设、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环节进行巡回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巡视工作要求
期末考试巡视分为学校巡视和各二级学院巡视,学校巡视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及相关单位处科级干部分楼宇巡查;各二级学院巡视详见期末考试安排表。巡视具体职责如下:
(一)对所巡视区域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后勤服务保障、监考人员的在岗工作状态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整体巡视和监督。
(二)对指定区域的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巡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开考前巡视考试准备工作:考生是否把有关物件如教材、笔记、书包等带入考场;如果学生已经带入,是否统一放在指定的地点;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岗,是否对考场进行清理并编排座位等。
2.考试期间巡视监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考生是否带好学生证和准考证,考场是否有违纪情况等。
3.考试结束时巡视考生是否按时交卷以及交卷的纪律等。
4.教学区域卫生状况。
5.收集对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考试时间
(一)集中考试时段:2019年1月11日至1月18日
(二)考试时间:上午 8:30—10:30
下午14:30—16:30
三、注意事项
(一)学校巡视、巡查人员按照巡视安排于上午9:00,下午15:00到教务处会议室(4108室)集合并领取巡视牌、考场安排、巡视情况登记表等巡视有关材料。
(二)考试结束后,巡视、巡查人员于检查当日18:00前将考试巡视检查情况登记表送交教务科4110室。
附件:
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检查情况登记表
教 务 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