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9〕3号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渭南师范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完善专业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等为成员的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专业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专业质量报告由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工作小组负责撰写,并由各学院统一审核定稿。
二、实施要求
各专业要高度重视专业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以编制专业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主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各专业在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中应客观反映专业实际情况,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全面展示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专业质量报告内容要详略得当,字数为10000字左右。省级“一流专业”、校级“一流专业”须按照《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标准(本科)》(附件三)体例撰写,师范类专业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认证(第三级)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附件四)体例撰写,工科类专业可按照《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附件五),其余专业可参照《渭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质量报告》(附件1)格式体例进行撰写。
三、其他说明
1.专业质量报告内容应注重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2.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2018年度专业质量年度报告工作。专业质量报告撰写完成后,由学院统一审核定稿。各专业质量报告纸质材料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3月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nsyjxk@163.com。
3.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联系,电话:0913-2133997。
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质量报告
2.渭南师范学院省级“一流专业”、校级“一流专业”列表
3.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标准(本科)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认证(第三级)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
5.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
教务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