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总结、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计划的通知
教务处〔2017〕51 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年实践教学工作安排,为加强实践教学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实践教学的正常开展,请各学院认真总结本学期实验、实习、科技竞赛等工作,及时统计2016-2017学年学生科技文体竞赛获奖情况,并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制定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实践教学工作总结
1. ***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总结
2. ***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习、见习教学工作总结
3. ***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科技文体竞赛工作总结
二、2016-2017学年学生科技文体竞赛获奖情况
(一)统计范围
1. 时间:2016-2017学年度(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2. 层次:学生参加的省级以上科技文体竞赛及音、体、美类竞赛。
(二)几点说明
1.凡是申报的各类竞赛需填写2016-2017学年度学生科技文体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附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及报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2.本次统计范围为教师指导的学生竞赛获奖,教师个人获奖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3.本次教师指导学生竞赛统计请参照《渭南师范学院教师指导学生科技文体竞赛活动奖励办法(修订)》(渭师院教〔2013〕73号)文件。
4.本次竞赛获奖情况统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不予接收,其中2016年漏报的奖项需在汇总表里注明,暑假期间获奖的项目于9月4日前补报。
三、实践教学工作计划
(一)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
1.各学院要组织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填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见附件2。填报时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各项栏目认真填写。
2.实验项目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开设,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质量标准要求的比例,开设综合性及设计性实验,确保实验开出率。
3.实验课程中新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需经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论证,确保高质量实验项目的开出。
4. 本学期实验课表与理论课表同步编排,但需将实验课加以标注,以便区分,按照教务科时间安排,统一报送。
(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实训教学计划
1.各二级学院应依据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组织编写规范的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各类见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考察调研等),规范填写实习实训安排统计表(附件3)。
2.各学院应认真组织非师范专业开展毕业实习,确保师范专业集中教育实习,实习岗位需与专业相符,务必保证各类实习时间达到12周。
3. 根据审核评估安排,2018届毕业实习、“临渭区教师发展计划项目”教学实践活动务必于2017年9月11日-15日期间下实习点,各单位需提前安排,积极落实实习单位。
4.人文、数学、外语、音乐、美术、体育等专业需完成2017年秋季“临渭区教师教育发展计划项目”的实践教学任务(详见附件4),本期实践教学活动不分期,请各二级学院一次性按名额分配下派学生及1名指导教师。
5. 各学院应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的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实习和实训指导教师,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实践教学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准确评价学生实习、实训成绩,做好工作总结及资料存档。
三、报送要求
1.报送的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及计划,均需经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并将纸质版、电子版于2017年7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4114室),电子版发送至wnsysysjk@126.com
2.为保证实践教学的严肃性,实践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按照计划来组织、安排和落实,任何二级学院、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实验、实习教学计划。
3.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请在教务处网站、教学实践群文件处下载。联系电话:0913-2135133。
附件:
1. 2016-2017学年度学生科技文体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
3.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见习、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安排
统计表
4.渭南师范学院2017年秋季“临渭区教师发展计划”教学实践名额分配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7年 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