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7〕41号
各单位:
现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18号),并就进一步做好第十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是激励广大教师和管理、研究人员进一步开展基础教育研究与教学实验,发现和培育典型经验及好的做法,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
二、时间安排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18号)截止日期要求,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前收集本单位教学成果评选申报表、成果报告、支撑材料纸质版及光盘并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申报表及成果报告发送到教学科邮箱:wnsyjxk@163.com,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成果进行评选,择优遴选推荐。
附件:《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18号)
教务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