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大学生创业创新校长奖”评选的通知
教务处﹝2014﹞045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营造“本科生做科研,以科研促学习”的良好氛围,根据《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创新校长奖”管理办法》(渭师院教〔2012〕50号),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业创新校长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2.集体奖。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结题等次为优秀的校级项目前三人。
2.国家级项目前两人、省级项目主持人。
3.在其它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以下突出成果之一者:
(1)公开发表论文2篇;
(2)获得专利1项;
(3)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1项;
(4)举办个人作品展或个人演唱会;
(5)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奖;
(6)作品被省级以上媒体选播或报道。
二.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提出初选名单和评选材料。初评结果要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向学生公示,公示期一周。
2.各教学单位将无异议的初评结果(附评选材料和《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创新校长奖登记表》)于2014年6月13日12:00点之前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
附件:《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创新校长奖登记表》
教务处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