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2014-12-02 17:40   审核人:

教务处〔2014〕84号

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评选2014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评审标准及奖励办法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范围、条件、评审标准按照《渭南师范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渭师院教〔2005〕129号)文件执行,奖励办法按照《渭南师范学院教学研究奖励办法》(渭师院教〔2012〕143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和评选程序申报人填写《渭南师范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以及实践过程中积累的相关资料。经二级学院初审后,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审。学校将根据申报名额和得分情况确定评奖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发文表彰奖励。并根据2014年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三、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推荐的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事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意义深远。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动员教职工积极申报,遴选优秀教学成果参评。

   附件:渭南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不随通知印发,请各单位于教务处网站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教务处  

2014年12月2日

附件【关于评选2014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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