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4〕91号
各学院: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渭南师范学院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渭师院教〔2014〕27号)文件精神,按照人事处关于专项考核的有关安排,现将课程建设团队考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获批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团队,2014年获批的省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团队和校级优质课程建设团队。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国家级、省级课程建设团队考核由教务处负责实施,考核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校级课程建设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考核,可采用课程建设工作汇报、《课程建设质量分析报告》、课程演示、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按照考核情况分别将本学院两类课程建设团队划分为A、B、C、D四个等次,每个等次的数量分别占参加考核团队总数的30%、30%、30%和10%。
三、时间安排请各学院于12月12日之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到wnsyjxk@163.com。
四、其他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课程建设团队专项津贴发放依据,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教务处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