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5〕27号
各学院:
由于2015届学生即将毕业,学校决定组织清考(2012级专科学生已于3月份清考完毕),并对2014届结业生进行换证考试(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清考时间:
5月8日—5月9日公共课: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及其它课程:具体考试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二)换证考试时间:
5月9日(与毕业生清考同科目同时同步进行)。
二、考试对象资格认定
(一)毕业班学生以前考试中有不及格及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二)无请假手续且擅自不参加正常考试或补考者不得参加清考;
(三)因违反考纪被学校处分而未参加正常补考者,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可允许参加清考;
(四)2014届结业生须经换证考试及格后将结业证书换取为毕业证书者。
三、2014届结业生在5月8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持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结业证书到教务处教务科予以资格审查,办理准考证。持准考证方能到相关学院参加相应考试。
四、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5日17时前将核准后的清考名单(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五、各学院应依据核准后的清考名单和换证考试名单将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等及时通知每一个考生(2014届结业生名单见附件2),应参加考试而缺考者,责任自负。
六、各课程所在学院务必于5月15日前将清考及换证考试成绩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留课程所在学院,一份留学生所在学院,一份交教务处,以确保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和2014届结业生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七、几点要求:
(一)清考是毕业生在校最后一次补考机会,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本着对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必安排专人负责通知到每位参加清考的学生,认真组织好考试工作。
(二)要搞好组织领导工作。各学院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把这次清考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事情来抓,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树立“考试无小事,责任重如山”的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不认真复习,考试不及格者决不迁就。对违纪考生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前动员,特别是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消除顾虑和侥幸心理,使之端正态度,放下包袱,认真复习,争取考出理想成绩。
(四)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考务工作,严格按照考试工作制度、规定执行,严密制题,严格审查,认真监考,流水阅卷,细心登分,逐人核对,保证这次考试顺利进行。
(五)各学院务必做好清考名单的统计工作,核对以网上信息为准,要对每个毕业生的成绩逐人、逐学期、逐科目认真核对。网上出现漏登的,应查阅纸质成绩,并且补登网上成绩,特别是承担公共课的学院一定要统计好所涉及课程的全校清考学生名单。学生所在学院有义务和责任配合公共课课程所在学院核实本学院所有考生名单和清考课程,如出现漏考,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要坚决避免学生因未参加清考而不能正常毕业的现象发生。
(六)各科目考试均由课程所在学院负责该门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刷及保密、准考证的制作、考场布置、考务、监考、巡视、考生签到、考场记录、阅卷、登分、网上登录、成绩报送等工作。
附件:
1.2015届(本科班)毕业生清考、2014届结业生换证考试时间安排
2.渭南师范学院2014届普通高等教育结业生名单
教 务 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