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5〕60号
各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将于2015年7月10日至17日进行。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督察,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考试组织工作、考风建设、后勤服务保障情况等工作环节进行巡回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巡视工作要求期末考试巡视分为学校巡视和各二级学院巡视,学校巡视由学校领导、教务处人员、处级干部分楼宇巡查;各二级学院巡视详见期末考试安排表。巡视具体职责如下:
(一)对所巡视区域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楼宇巡考、监考人员的在岗工作状态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整体巡视和监督。
(二)对指定区域的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巡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开考前巡视考试准备工作:考生是否把有关物件如教材、笔记、书包等带入考场;如果学生已经带入,是否统一放在指定的地点;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岗,是否对考场进行清理并编排座位等。
2.考试期间巡视监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考生是否带好学生证和准考证,考场是否有违纪情况等。
3.考试结束时巡视考生是否按时交卷以及交卷的纪律等。
4.教学区域卫生状况。
5.收集对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考试时间
(一)集中考试时段:2015年7月10日至17日
(二)考试时段:上午 8:30—10:30;下午14:30—16:30
三、注意事项
(一)巡视、巡查人员按照巡视安排于上午8:30,下午14:30至学生处办公室(5101室)集合并领取巡视牌、考场安排、巡视情况登记表等巡视有关材料。
(二)考试结束后,巡视、巡查人员于检查当日18:00前将考试巡视检查情况登记表送交教务科。
附件:
1.2014—2015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检查情况登记表
教 务 处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