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的我校2020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非2020届本科毕业生尚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三)身心条件
1.无犯罪记录。
2.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机构
1.因疫情影响,考虑到安全问题,不建议未返校的应届毕业生返校认定,待毕业证发放后在户籍所在地进行认定,具体认定流程以户籍所在地公告为准。
2.已返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在渭南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申请认定。学校设立2020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4112)。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统一为2020年6月18日至7月6日。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且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渭南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渭南师范学院 (在其他县市认定的根据要求选择) 。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申请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认定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认定信息。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须由本人负责。网报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报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网报无效。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3-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教务处办公室(4112)
现场确认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返回本人。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原件)。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4.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返回本人。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应与网上申报及体检表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6.网报信息截图打印稿。
7.体检表。体检表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所在学院、专业、班级、姓名、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等相关信息。
(三)体检
以班为单位7月8日上午到教务处办公室(4112)领取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到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指定医院(渭南市人民医院,又称渭南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体检。
(四)审查认定
现场确认、体检结果出来后,学校教师资格办公室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初审结论,整理汇总造册后统一交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复审,最终根据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做出资格认定结论。
(五)证书领取
经认定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毕业生,离校时领取所提供材料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未在校学生与毕业证、学位证等一同邮寄)。认定申请表一份由辅导员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
五、其他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学生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组织、联络与协调,于6月22日12时前将本学院联络员名单报送教务处办公室。
另为方便管理,每班须确定1-2名班级联络员,填写《2020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班级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一并报送教务处办公室。
为便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开设工作QQ群(群号:1126310641,仅限各学院联络员、班级联络员入群)。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收缴虚假证件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四)渭南市教育局网址关于本次认定的公告http://jyj.weinan.gov.cn/html/wybs1/wjtz/gsgg/2020/06/15/31500.html
本通知相关附件不随通知印发,请自行在QQ群文件下载。 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郭亚涛 电话:2133362
附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班级联络员登记表
渭南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
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办公室(代)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