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9〕30 号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8号)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为做好大赛参赛项目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类型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2.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的类型。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项目内教师必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其中参赛项目成员所持股权比例合计不得少于26%)。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选择参赛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比赛赛制
大赛分为院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学院通过初赛遴选若干项目推荐进入校级复赛,校级复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优秀项目进入校级决赛现场比赛。校级决赛由学校大赛组委会邀请校内创业导师、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优秀项目将推荐进入省赛。
七、大赛组织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1.发布大赛通知。及时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
2.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动员全校各学院广泛参赛,认真做好参赛项目报名、评审选拔等相关工作,公布比赛评分规则。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讲座指导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1.各学院组织报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选拔、推荐优秀项目参赛,组织动员团队报名,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参赛团队负责人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本学期开设《创新基础》课程的学院,考核方式为以赛代考)。
2.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大赛组委会对各学院申报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对参赛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参赛项目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3.讲座指导。报名的项目团队,将组织讲座进行指导,邀请指导老师对商业计划书等比赛内容进行统一指导。
(三)比赛阶段(2019年5月21日至6月30日)
1.网上评审。网评由学校评委会专家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打分,遴选出若干团队参加现场比赛。
2.现场比赛。组委会邀请校内创业导师、行业企业、风投机构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团。每支参赛团队在比赛现场以各自项目为主题,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不同形式的项目和团队风采展示,并随后回答专家评委提问。最后根据专家评审团打分结果,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入围参赛团队集中培训阶段(2019年7月1日至10日)
根据省厅要求最后确定我校入围参加陕西省复赛的项目团队,届时将组织集中培训,邀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对项目进行进一步指导提高。
八、奖项设置
主赛道设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0项,优秀奖25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优秀奖10项。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10个、优秀组织奖3个。
九、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组团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参赛完成情况纳入各学院2019年人才培养绩效考核指标,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为做好大赛组织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对我校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要求,各学院要充分落实好参赛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各二级学院申报目标任务:
二级学院 |
主赛道(下限) |
红旅赛道(下限) |
小计 |
人文学院 |
33 |
4 |
37 |
教育科学学院 |
25 |
3 |
28 |
外国语学院 |
20 |
2 |
22 |
美术学院 |
58 |
7 |
65 |
音乐学院 |
37 |
4 |
41 |
传媒学院 |
32 |
4 |
36 |
莫斯科艺术学院 |
14 |
2 |
16 |
数理学院 |
42 |
5 |
47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36 |
4 |
40 |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学院 |
21 |
3 |
24 |
东盟博仁财经学院 |
83 |
10 |
93 |
体育学院 |
9 |
1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 |
1 |
12 |
合计 |
421 |
50 |
471 |
十、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教务处网页、教学实践群文件下载查阅。未尽事宜,请致电实践科,电话:2135133。
附件:
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推荐项
目汇总表
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
旅”赛道推荐项目汇总表
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推荐表
4.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
组项目推荐表
5.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推荐表
6.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7.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教 务 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