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1-11 10:43   教务科 审核人:

教务处〔2018005

各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集中考试阶段)将于2018118日至126日进行。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督察,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考试组织工作、考风建设、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环节进行巡回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巡视工作要求

期末考试巡视分为学校巡视和各二级学院巡视,学校巡视由学校领导、教务处人员、处级干部分楼宇巡查;各二级学院巡视详见期末考试安排表。巡视具体职责如下:

(一)对所巡视区域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后勤服务保障、监考人员的在岗工作状态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整体巡视和监督。

(二)对指定区域的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巡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开考前巡视考试准备工作:考生是否把有关物件如教材、笔记、书包等带入考场;如果学生已经带入,是否统一放在指定的地点;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岗,是否对考场进行清理并编排座位等。

2.考试期间巡视监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考生是否带好学生证和准考证,考场是否有违纪情况等。

3.考试结束时巡视考生是否按时交卷以及交卷的纪律等。

4.教学区域卫生状况。

5.收集对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考试时间

(一)集中考试时段:2018118日至126

(二)考试时间:上午 8:3010:30

下午14:3016:30

三、注意事项

(一)学校巡视、巡查人员按照巡视安排于上午9:00,下午15:00到教务处会议室(4108室)集合并领取巡视牌、考场安排、巡视情况登记表等巡视有关材料。

(二)考试结束后,巡视、巡查人员于检查当日18:00前将考试巡视检查情况登记表送交教务科4110室。

 附件: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检查情况登记表

 

            教 务 处

             2018115

附件【教务处[2018]005号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安排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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