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目标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开展的综合实践训练,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其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一)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
(二)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四)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五)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组织领导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度与规范,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评估,评选表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指导教师,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的细则;组织安排并监督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过程;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保存;协调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问题。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立意正确,体现本专业的基本要求,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选题应结合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科研或生产、社会实际,应有利于巩固、深化所学知识,扩大知识面,能比较系统地训练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提倡毕业论文(设计)“真题真做”,应用类专业多数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社会实际,且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三)根据师范专业认证的要求,师范类专业原则上60%以上的学生结合未来教师职业特点,选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包括学科教学研究、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等)的题目。
(四)允许学生用优秀创新创业成果为基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鼓励艺术类专业(师范专业除外)探索毕业创作、表演代替毕业论文(设计)改革。
(五)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多人承担的题目,要合理分配任务,使学生既能参与总体方案论证,又承担相对独立的任务,分别形成毕业论文或设计报告。
(六)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结构一般包括绪论(或引言)、正文主体、结论(或讨论)三个部分。
绪论(或引言)主要论述论文的选题背景、国内外文献综述(对国内外研究现状作较为详实的梳理、分析)、选题的意义和目的,以及论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
正文主体是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深入分析引言提出的问题,运用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相结合进行分析论证。要求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通顺、简练。
结论(或讨论)是整个论文的总结,应以简练的文字说明论文最终的总体的结论,还可提出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七)文史类、经管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包括绪论或引言、正文主体、结论或讨论)12000字左右;理工类、艺体类专业10000字左右;外语类专业8000单词左右。艺术类专业采用毕业创作、表演代替毕业论文(设计)的,创作报告5000字左右。
(八)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行为。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及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对选题与生产、社会实际结合紧密的论文,应安排“双能型”指导教师,或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聘请企事业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础教育优秀教师担任兼职教师,与校内教师共同指导。
(二)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期间,要认真负责、耐心细致指导,及时掌握学生的进度和质量,安排足够的时间、次数与学生交流讨论,且有指导记录。
(三)指导教师应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思维与创新实践能力,教育引导学生养成严谨的学术作风。
(四)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选题、开题、撰写,要根据学校确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安排指导时间,保证指导质量,指导学生准备答辩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五、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二)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设计,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主动寻求教师指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有关指导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三)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四)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完成及答辩后,学生应整理好各种资料,及时呈送给指导教师。
六、检测与审阅、评阅
(一)答辩前,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或设计报告进行查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取消其当次答辩资格,待达到要求后参加下次答辩。
(二)答辩前,指导教师要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填写评语,预审学生答辩资格。二级学院还应指派1名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填写评语。
指导教师评语从选题意义、学生工作态度、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研究方法、质量、创新性、格式等角度给出评阅意见,对论文评价结论(是否达到学校对毕业论文的要求、是否优秀、是否同意参加答辩)表述明确。
评阅教师评语从选题意义、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研究方法、质量、创新性、格式等角度给出评阅意见,对论文评价结论(是否达到学校对毕业论文的要求、是否优秀、是否同意参加答辩)表述明确。
(三)学校每年抽检部分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外专家进行盲审。
1.盲审抽检
(1)每年从各专业毕业班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
(2)对省级以上一流专业、新办专业及准备参加认证的专业重点抽检。
(3)对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超过6人的重点抽检。
(4)对盲审中出现专家评审成绩与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差别大、盲审通过率低及评估(专业认证)中问题多的专业进行连续三年抽检,盲审通过率高及评估(专业认证)中评价好的专业可免检。
2.盲审结果的处理
盲审结果分通过、基本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
盲审结果为“通过”,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和水平的,可直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盲审结果为“基本通过”,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和水平,建议做适当修改后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参考修改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并写出修改说明,指导教师重审、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盲审结果为“暂缓通过”,论文基本达到学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和水平,需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后方能进行答辩的,学生参考修改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并写出修改说明,指导教师重审、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后,须进行二次盲审。
盲审结果为“不通过”,论文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和水平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按不及格处理。
七、答辩要求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参加答辩。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须回校参加答辩。
(二)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所在院院长担任主席,主管院长担任副主席,成员5—7人。答辩委员会组织领导全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学院成立相应的答辩小组实施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小组成员由本学科专业教师或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相关的教师、校内外专家组成,一般3—5人,另安排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
(三)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审阅、评阅人评阅(含盲审)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四)二级学院于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及答辩日程、地点安排等信息报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
(五)答辩分为学生自述和教师提问两个阶段,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学生自述主要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主要内容与结论,研究过程中的体会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和建议等。答辩老师提问应围绕课题关键内容、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重在鉴别学生独立工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启发学生进一步拓展学科专业视野。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问题一般不少于3个。
(七)答辩小组成员提出较大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初次答辩被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指导教师审阅同意,答辩委员会应重新组织答辩小组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未参加或仍未通过的,按不及格处理。
(八)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打分,并签字备案。
八、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40%)、评阅教师成绩(20%)和答辩小组成绩(40%)三部分组成。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划分:90-100分(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中等)、60-69分(及格)、59分以下(不及格)。优秀率不得超过20%,良好率不得超过70%。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按照《渭南师范学院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执行。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结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阅意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答辩表现,评定给出答辩评语、是否通过的意见和成绩,报请答辩委员会审核。
(四)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向学生公布成绩,并将成绩录入教学信息管理系统,将成绩汇总表统一报送教务处。
九、质量监控
(一)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实行校、院两级责任制。教务处负责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进行部署、检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监控和检查,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严格把关。
(二)二级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和规定,明确职责、各方面工作安排与要求。
(三)二级学院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和后期检查。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学生的学风、工作态度、导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后期检查着重审查学生答辩资格。
(四)二级学院须对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教务处进行抽检、送校外专家盲审。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二级学院要认真进行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材料于答辩结束后两周内报教务处。
十、资料归档
(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散装本1份,装订顺序为: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开题报告、登记表、正文文稿、答辩记录等,由学生所在学院保存。汇编本2份,装订顺序为:汇编本封面、目录、毕业论文(设计)文稿(按学号顺序编排),1份送学校图书馆保存,1份由学生所在学院保存。
2. 二级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2份,装订顺序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封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学生姓名、学号、专业名称、题目、指导教师姓名、成绩,按成绩高低顺序编排)、目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文稿,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学院各保存1份。
十一、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渭南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渭师院教[2016]142号)《渭南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渭师院教[2016]143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渭南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渭南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面与表格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