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2024-02-28 11:03   教务科 审核人:

教务处〔20247

各学院: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渭南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必修课考核和补考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安排

(一)补考时间段:2024311—316

(二)补考对象: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

2.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办理了正常缓考手续者;

3.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旷考者或考试作弊者不得参加补考。

二、组织安排和要求

1.公共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程所在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所在学院配合(具体安排见附表)。

2.专业课程补考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考试前的排查工作,杜绝出现一名学生同一时间段参加多场考试的情况。

3.补考试题一律使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二套试题。

4.教务处负责考试的巡视和协调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补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补考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严密组织,严格审查,严肃考纪。除公共体育课和专业体育课可以由原任课老师实施补考外,其他课程补考采用集体流水阅卷、集体登分的方式进行。

5.学生必须持补考准考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填写考生考场签到单。监考教师依据补考名单逐一认真核查考生身份。补考准考证学生所在学院从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打印和发放(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因成绩登录不全无法打印的,请联系课程所在学院。

6.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成绩等数据信息的核对,认真做好本次补考的准备工作,课程所在学院负责试题的保管、印制和分发等相关工作,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补考学生信息的收集、协助核对补考课程等相关工作,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印制完成的试题由开课学院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前清点份数,分装、密封试卷袋,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科目、使用班级、应考人数、考试时间、地点等内容。考试完成后应及时将试卷移交课程所在学院指定人员。

对因成绩漏登、误登而造成学生无法正常参加补考的,由各任课老师和课程所在学院负责。

7.各二级学院务必将补考事宜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凡无故不参加补考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缺考者,只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仍不及格者,将以结业论处。

8.补考工作相关材料上报

上报截止时间:38日上午10:00前。

补考安排表和补考学生名单

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核对无误的补考安排表和补考学生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补考名单由课程所在学院提供,学生所在学院协助核实。

补考阅卷安排表

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核对无误的补考阅卷安排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9.补考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于322日前完成补考成绩的登录工作,并将补考成绩单交教务处教务科。补考成绩单要求从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打印上报。届时教务处进行核查,并在全校通报核查结果。

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试卷、成绩册、考生签到单等补考资料的存档工作。

补考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学风的重要措施之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严格考风考纪,杜绝作弊行为;对违纪学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和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学生成绩要做到试卷、成绩册、网上成绩三者的相互统一,为学校教学管理及学籍管理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表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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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教务处[2024]7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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