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教务处〔2018〕56号)安排,各二级学院于本学期开展了教育实习、毕业实习、金工实习和生产实习。为进一步规范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习质量,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根据《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践教学实施细则(修订)》(渭师院教〔2016〕140号)要求,学校决定进行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学校组织的各类毕业教育实习
1. 白水县扶贫支教实习;
2.“渭南市教师发展计划项目”临渭区教育实践实习;
3.“校县战略合作”项目大荔县教育顶岗实习;
4. 龙门村支教实习;
5. 渭南初级中学综合教育实习;
6. 西北大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实习;
7. 新疆和田市教育实习.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毕业实习
二、评选比例
1. 学校组织的各类毕业教育实习:20%
2. 各二级学院毕业实习:5%
三、评选条件
1.学校组织的七类教育实习由实习单位、教务处评选;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毕业实习由实习单位、二级学院评选,评选以实习单位考核为主。
2.服从学校及实习单位安排,实习态度积极,尊重实习指导教师,无违反校纪校规及实习纪律现象。
3.参加教育教学或生产实践过程中认真负责,得到实习单位领导肯定和好评者优先评选。
4.实习表册填写完整、规范,认真完成各类实习任务。
5.被学校指定为组长或负责人,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担当,乐于服务,受到师生好评者,优先评选。
四、评选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实习生填写《渭南师范学院2019届优秀实习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实习学校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个人实习总结及实习活动相关视频、图片等资料。
2.各二级学院收集学生的申请表,组织评审并填写推荐意见。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评议、审核,确定优秀实习生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报送时间:2018年12月30日前
六、报送地点:学校组织的各类实习由组长收集;其他实习由二级学院收集,统一报送至实践科(4114),邮箱:wnsysysjk@126.com,联系电话: 2135133。
七、报送要求:
1.报送的申请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均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2.申请表需一式两份,推荐汇总表及个人实习总结一式一份,实习活动视频或图片资料仅需电子版。
3.凡是被推荐为优秀实习生的学生需提交个人实习总结及相关活动视频或照片等资料(照片不少于8张,需标注活动内容),未提交资料者取消评选资格。
八、备注
1.本次评选仅限于按本学期计划参加实习的学生,未参加或本学期未完成实习者不在评优范围。
2.因教务处组织的各项实习关系到学校声誉及社会影响,得到了各二级学院的高度重视及积极配合,学生表现优异,实习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响良好,故评选比例高于其他实习。
教务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