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陕发〔2016〕17号),加强我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6号)要求,我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现将省教育厅文件转发,并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7年4月25日前
二、申报数量:每类中心限报1个
三、申报对象:未获批为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中心均可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按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评选条件(见附件)组织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五、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把实验室建设作为学校“十三五”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做好持续建设。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精心准备申报材料。
3.各二级学院请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支撑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三份报送至实验实践管理科(4114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相关附件不随文下发,请于教学实践群文件、教务处网
页实践教学处下载
附:《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