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2024-03-12 16:08   审核人:

渭南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渭师院教〔2016145

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对本科生的科研训练,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不高于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20%的比例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按不高于本系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优秀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本学院指导教师人数8%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

2.独立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3.善于查阅和利用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合理,有新意;能顺利地进行实验等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出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4.毕业设计说明书完整,图纸齐全,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制图符合标准。毕业论文题目综合性强,有深度;论点明确,有创见;论据充分、严密;论述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表达准确;

5.外文资料翻译表达准确、通顺,外文摘要完整、准确;

6.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系统检测查重比率不得超过10%

(二)优秀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指导过程中注重教书育人,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

2.认真、及时做好毕业生的选题工作;积极配合系、教研室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直;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平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3.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指导,并且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加强指导;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够鼓励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思维和创新活动;

4.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严格按评分标准公正地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三、评选程序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由毕业论文答辩小组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

2.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及教学委员会负责评议,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和向学校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人选,并组织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按时将评审材料[汇总表、推荐表、毕业论文(设计)全文]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3.学校教学委员会集体评议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四、奖励办法

学校向学生颁发“优秀毕业沦文(设计)”证书,并记入该学生的成绩档案。学校向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渭南师范学院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渭师院教〔200630号)同时废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