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红烛讲坛”系列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新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讲话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师范教育改革精神,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建设的意见》《渭师党发〔2019〕70号》,进一步深化师范生培养改革,深化校地协同育人模式,推进师范专业认证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师范生的师德规范、教育情怀、教学能力培养,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启动“红烛讲坛”系列讲座活动。
一、邀请专家对象
挚爱基础教育事业,长期在基础教育战线辛勤耕耘,甘于奉献,教书育人,德业双馨,在基础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知名校长(园长)、知名研究专家。
二、讲坛主题内容
师德规范教育、教育情怀培养、教育教学及班级管理能力培养、基础教育改革介绍、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经验体会分享等,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与专家实际,协商确定主题内容。
三、举办方式
1.讲坛由教务处主办、二级学院承办。二级学院联系邀请专家,组织相关专业各年级师范生、教师参加。根据讲座内容,可由教务处协调报告场地并组织其他学院师生参加。
2.每个学院原则上每学期举办3次以上。
3.各学院在每次讲坛之后,要求学生撰写提交心得体会,学院安排专人收集审阅。学校和各学院每学期评选表彰优秀心得体会。
4.各学院每次讲坛举办前1-2天,在校园公告张贴栏张贴海报,并在本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教务处根据报告内容,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每次讲坛结束后,在本学院网页、教务处网页、学校官网学术讲座栏目发通讯报道。
5.专家报告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接送用车费)等费用报销执行学校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和报销程序,从教务处教学业务专项经费中开支。
教务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