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园丁之歌”系列歌曲教唱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新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讲话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师范教育改革精神,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范专业建设的意见》《渭师党发〔2019〕70号》,进一步深化师范生培养改革,深化公共艺术教育改革创新,推进师范专业认证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师范生的师德规范、教育情怀、艺术素质培养,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启动“园丁之歌”系列歌曲教唱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培养高素质新型教师队伍为根本,坚定办学方向,坚守师范特质,着力提升师范生艺术素养,面向师范生未来职业能力需求,加强师范生的师德规范、教育情怀、艺术素质培养,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
二、“园丁之歌”曲目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确定“师范生必唱曲目”,其中既有红色经典歌曲,又有歌颂教师的歌曲,分为小学教师必唱曲目(10首)、中学教师必唱曲目(11首),具体见附件。
三、活动开展方式
1.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编印“园丁之歌”曲目小册子,发给师范生;组织音乐专业师生录制教唱音频、视频,发给各学院。
2.各学院安排辅导员组织师范生在多媒体教室等场所集中线上学唱,根据需要,可邀请音乐专业师生指导,同时要求师范生课余时间自行练唱。
3.校团委、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每年组织开展二年级师范生合唱、专题比赛等活动,激励引导师范生积极学唱、练唱。
四、两点要求
1.举办“园丁之歌”系列歌曲教唱活动是学校深化公共艺术教育改革创新,加强师范生的师德规范、教育情怀、艺术素质培养的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从增强师范生未来职业能力的角度出发,把活动落到实处,确保师范生人人喜爱、人人会唱、人人会教。
2.各学院组织举办师范生合唱、专题比赛等活动,重视宣传报道,注意留存相关过程资料,为师范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积累支撑材料。
渭南师范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代)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