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美育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加强和深化改进美育工作
1.开足上好公共艺术教育课程。认真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线上线下结合开设《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要求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同时,创造条件,丰富艺术类课程资源,线上开设艺术类任选课程,满足学生选修需求。
2.加强艺术类社团建设与管理。重视艺术类学生社团的培养和建设,挖掘社团艺术特色,确定社团发展方向,逐步形成社团活动品牌。建立社团指导教师库,制定《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校艺术类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规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定期组织开展社团纳新活动,吸引有特长、有兴趣的学生加入社团,发挥培养学生艺术兴趣的平台作用,培养团员的艺术专项特长。
3.做好高雅艺术进校园。坚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邀请专业院团来校开展高雅艺术展演。坚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邀请陕西传统艺术团队来校开展传统文化展演,积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校园艺术氛围,不断提升学生艺术修养。
4.组织开展文化艺术节活动。以传统文化为基础, 契合时代精神, 针对我校办学特色打造具有创新意识和发展观念的校园文化品牌,持续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组织开展鸢尾音乐节、新生歌手大赛、艺术剧目展演等活动,深化活动品牌建设,打造师范院校的特色文化,推进文化美育建设。
5.丰富校园艺术实践活动。发挥艺术学科优势,面向人人,建设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自主编创各类形式的艺术作品,承担校内外各类演出活动,参加学校重要演出活动,突出实践教学,扩大影响,展示实力,展现水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艺术相关学院进一步重视组织师生写生画展、书法作品展、设计作品展、毕业美术设计作品展、师生音乐会、毕业生音乐会、舞蹈展演等艺术展演活动,浓郁校园艺术氛围,普及艺术知识,营造和谐育人环境。
6.拓展艺术社会服务功能。艺术类院系积极推进校地、校企合作,实现多方共赢发展。艺术类学科、社团主动走出校门,积极承担社会性演出服务活动,给有专业特长的师生提供良好的教学实训平台和创新创业机会,对地方未来设计业、制造业、文化产业发展以及地方社会服务提供积极的理论探索和实践贡献,打造地方特色实践育人品牌,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建立健全美育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对美育工作的统筹和指导。教务处、团委、二级学院要重视美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促进学生全员参与,提升艺术素养。
2.落实条件保障。加强经费保障,足额预算和拨付公共艺术教育及专项活动经费。加强音乐厅、演艺厅、美术展厅建设与管理,扩大场馆开放,确保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渭南师范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代)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