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考研奖励办法(试行)
2025-05-06 09:49   审核人:

 

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考研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激励二级学院重视和狠抓学生考研工作,指导帮助学生成长成才,浓郁学风,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考研指应届本科(含专升本,下同)毕业生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考研率指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人数和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优师计划”师范生、地方公费师范生除外)的比率。

第三条 表彰奖励。

(一)奖励项目

设基础奖励、业绩提升奖励。

(二)奖励办法

1.基础奖励

以二级学院当年考取研究生的人数为依据进行奖励,分两个层次:

1)考取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按照300/人的标准奖励学生所在学院。

2)考取国外高校或相关招生机构硕士研究生,按照100/人的标准奖励学生所在学院。

2.业绩提升奖励

设进步奖、持续进步奖、优秀奖。

1)进步奖:奖励考研率较上一年度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学院,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1000元。

2)持续进步奖:奖励考研率连续三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学院,每学院奖励5000元。

3)优秀奖:奖励国内考研率位列全校前三的学院,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第四条 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学院,每年6月中旬将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学院当年考研奖励。

第五条 考研奖励主要用于奖励为该项工作付出努力的人员,不能平均分配,二级学院应根据教师在考研工作中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分配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随绩效工资统一发放。

第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