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经2018年12月3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将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修订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渭南师范学院
2018年12月3日
渭南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教学文件。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学评价机制体系改革,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认证理念,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满足学生个体发展需求为导向,强化课程的育人功能,增加学生课程学习的选择性,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着力提升师范生的教学技能和素养,提升非师范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修订原则
(一)育人性原则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要紧密围绕更好地实现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体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突出德育,优化智育,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
(二)对标性原则
培养方案修订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各类师范专业认证国家三级标准》《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以及一流专业建设的要求,遵循当代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坚持内涵式发展,切实落实各类国家标准,对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结合专业认证要求,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持续改进的修订机制。评价和修订过程须有教师、学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参与。
(三)导向性原则
根据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围绕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改革导向,在培养理念、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及考核评价方式等方面,对培养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师范专业认证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和目前培养方案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和修订,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四)创新性原则
面对经济结构与产业升级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提出的新要求,以文化创新、价值创新引导各类专业面向社会需求,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重交叉”为规格,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贯彻“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建设精神,深度融合科学、技术、产业、社会的优势,大力推进校地校企协同育人,大胆改造传统专业,探索重构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五)特色化原则
各专业根据指导思想要求,深入学习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借鉴外校经验做法,从各专业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多样化培养模式,突出专业特色和优势,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品牌专业,实现错位竞争、特色化发展。师范类专业结合师范类专业国家认证、教师资格证国考、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优师计划”,彰显教师教育办学特色;非师范专业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关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课程体系中充分体现突出个性化培养。
三、总体思路和要求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继续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根据《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设置思政课,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四史”课程。加强法治教育,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教育。
(二)强化质量标准意识。各专业在培养方案设计中要积极顺应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的新趋势,结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各类师范专业认证国家三级标准》《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以及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标准等,继续完善各专业培养方案。非师范专业需按照相应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师范专业按照相应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师范专业认证三级标准对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要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相关教指委指导性要求,在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用人单位需求,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和专业特色,进一步明确和凝练科学、完整和系统的专业培养目标。同时明确专业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且可以量化评价。师范专业要落实“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两个相结合”的未来教育家的目标要求。
(四)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科学制定专业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的设置能够有效支撑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1.优化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优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体系。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分不变;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学分不变;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四史”选修课程;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活动中,提高实践教学实效。
2.专业课程要严格坚持因需设课,即根据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和专业认证毕业要求所形成的课程支撑矩阵设置课程体系,杜绝“因人设课”和“因无人不设课”现象。各专业要明确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必修课进行调整的,要预设重修预案;专业选修课程要与专业必修课形成科学、合理的对应关系,提高专业选修学分比例和数量,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原则上,专业选修课不少于专业课学分的30%,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与要求学分之比应不小于 1.5:1;注重创新创业类课程的开发建设,实现创新创业类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有机融合,要结合专业实际,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大学三年级增设2学分“大学体育”选修课程,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须修读至少2学分的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根据《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须修读2学分劳动教育课程,并参加劳动实践,鼓励学生修读劳动教育类选修课程。
4.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 30%。强化专业实践教学,进一步厘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和比例。
5.科学规划课程学期分布。注重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合理衔接,教师教育类课程、学科教学论课程的开设学期要考虑学生参加教育见习、实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等因素;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前课程设置相同。
四、人才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一)专业简介
专业简介旨在帮助学生尽快了解专业概况,明确大学学习目标,做好专业学习规划。主要内容建议包括:专业性质,专业发展历史、现状、主要特色和优势,专业师资队伍,在全国同类专业中所处的地位;学生未来就业和发展方向等,字数在200字左右为宜。
(二)培养目标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各专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业需求及专业特点,具体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包含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类型和服务面向等)、目标内涵(反映师范生毕业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
(三)毕业要求
总体表述该专业需要学习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基础,需要具备的专业实践工作方法与技能,以及需要掌握的专业基本技能。
分项表述毕业生应获得的具体知识和能力。
指标 1:
指标 2:
......
1.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关系矩阵
2.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及对应教学环节
(四)学制与授予学位
各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时间可为3-6年。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版)》,结合各专业特点设置。
(六)专业核心课程
支撑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为10门左右,一般应在专业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中确定。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列出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名称。
(八)主要课程(环节)与毕业要求对应矩阵
(九)课程体系学分结构表
(十)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表
五、课程体系及设置要求
(一)课程模块及结构比例
各专业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的要求设置课程模块,各部分比例须符合国标、专业认证的要求。
模块 |
课程 性质 |
课程类型 |
占总学分比例/% |
通识教育 |
必修 |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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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语 |
信息技术素养 |
大学体育 |
创新创业基础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 |
军事理论 |
选修 |
全校公共选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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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师范类专业) |
必修 |
|
|
选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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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课程 |
必修 |
学科基础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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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课程 |
选修 |
专业选修课程 |
约15% |
集中实践 |
必修 |
实验课程 |
人文社科类不少于20%,理工农类不少于30% |
实习实训 |
毕业论文(设计) |
军事技能 |
劳动教育 |
(二)通识教育课程
1.必修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各专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要求统一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法学、历史学类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
大学外语:非外语类专业一般修读大学英语课程,高考外语语种为日语、俄语的学生可申请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开设大学俄语课程(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设置)。
大学体育:非体育类专业1-4学期开设大学体育必修课,5-6学期开设选修课。
信息技术素养:与计算机有关的专业根据实际开设和确定学时学分,其他文科、理工科专业分别开设信息技术素养(文)、信息技术素养(理),学分2,学时48,其中理论学时16,实验学时32。
军事理论:理论学时32,记2学分,统一安排在第1学期。
创新创业基础:理论学时32,2学分,统一安排在第6学期。各专业还可在专业课中开设与本专业密切结合的创新创业相关课程。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类、教育类以外的专业开设,理论学时32,2学分,统一安排在第1学期。
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理论学时32,2学分。第一学期16学时,第六学期16学时。
2.选修课
为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面向各专业学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分为人文社科、自然科学、教师教育、艺术体育、创新创业、地方文化、“互联网+”等7个系列。要求学生至少选修6学分,其中:非文学类学生限定选修大学语文;非艺术类学生限定选修2门艺术鉴赏类课程;非体育类三年级学生限定选修1学分体育类课程;文科学生选修1学分自然科学类课程;理工科学生选修1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
(三)教师教育课程
师范类专业设置心理学基础、教育学基础、现代教育技术、教育心理学、德育与班级管理、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等6门必修课程,设置三笔字、普通话与教师口语、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校本课程开发、中外基础教育比较、中学综合实践指导等6门选修课程。学科教学论及相关学科教学方面的课程,在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中设置。教育类、心理类专业根据专业实际自主确定。
(四)学科专业教育课程
贯彻“四新”建设精神,深度融合科学、技术、产业、社会优势,大力推进校地校企协同育人,大胆改造传统专业,探索重构课程体系。
1.学科基础课程
按照“厚基础”“重交叉”的原则,根据专业培养需要提出具体设置要求,会同开课单位研究确定。接受工程专业认证的专业要设置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类课程,达到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对上述课程的具体要求。
2.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强化专业教育,科学设置专业必修课程,保证学科专业知识体系的系统、完整,课程内容遵循学科教育规律,避免知识“碎片化”。各专业须明确和凝练专业核心课程,整合优化教学内容,精简课内学时,改进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质量。
各专业按照教育厅“压缩或控制必修课程学分,增加选修课程比例,科学设置模块化选修课程”的要求,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和就业方向,以模块化的方式设置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分为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以模块化形式设计;任意选修课程是否以模块化形式开设由学院自主确定。选修课程考核方式一般为考查。
(五)实践教育课程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教育见习、金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查、军事技能等。实践教学占比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实习实训
普通类专业包括课程设计、金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累计时间不少于10周。鼓励开设专业综合课程设计。已有认证标准的专业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至少占总学分的20%,满足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补充标准”对实习实训的具体要求。
师范类专业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分别为2周、14周、2周,记16学分。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安排在第6或第7学期。
(2)毕业论文(设计)
鼓励各专业开展毕业设计模式改革,要求学生结合生产实际、科研课题、大创项目、学科竞赛等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记8学分。已有认证标准的专业要满足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专业补充标准”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3)军事技能
军事技能集中安排2周,计1学分(按实践学分计)。
(4)劳动教育课程
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相关要求,各专业要开设劳动教育课程,理论课时16,实践课时16,2学分,安排在1—6学期。
六、学分计算办法与学期安排
(一)学分计算办法
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32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1个学期计1学分,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等一般每周计1学分,见习和参观一般每周计0.5学分。
(二)学期安排
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周学时一般低年级不超过30,高年级不超过25。周学时为2的课程,教师可申请实行半学期制排课。各专业可结合专业需要,灵活安排理论教学周数和实践、实习学期和周数。
七、相关说明与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论证。各学院成立工作组,结合“国标”和专业认证有关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结合同行专家、行业部门、毕业生代表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研论证。
2.科学制定,全面完善。科学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系统梳理课程体系,全面优化课程设置,合理进行学时分配,并按照毕业要求制定学生能力达成矩阵。要通过多方研讨、反复论证,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莫斯科艺术学院与俄方合作学校结合现行人才培养方案运行实际商定修订事宜。
4.各有关学院参照本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修订原则、总体思路,结合实际情况,讨论修订高职单招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5.附件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性体例,各专业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6.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2022年3月底完成。2022年接受师范专业认证的专业2月底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装订成册,提交教务处教学科2份(含电子版)。
7.本次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从2022级执行。
8.附件不随文件下发,请从教务处官网公告通知栏下载。
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体例
2.渭南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码规则
教务处
2022年1月25日